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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船舶残油接收情况。 叶桂华供图
泰州海事局助力船舶港口污染治理
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超九成
本报讯(记者 叶桂华 通讯员 严伟)每天清晨,泰州鑫通水上服务有限公司污水接收船船长顾长银都会驾着专用生活污水接收船,穿梭在引江河口至南官河口段的江面上,只要过往船舶需要,他就会招手即停,接收来自船舶上的生活污水、垃圾等。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对推动建立江苏沿江船舶污染防治特色规范相关要求,大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全市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转运率、处置率均达90%以上。这其中,泰州海事局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全市船舶水污染物转运处置率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船舶污染防治“124”工作机制是泰州海事局推动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创新举措。“124”即“一零两全四免费”,是指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内河船舶免费生活垃圾接收、免费生活污水接收、免费水上交通、免费锚泊。这一举措受到了广大船民的一致欢迎。
据了解,早在2019年,泰州海事局就联合泰兴市政府积极探索,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示范港区建设,实现了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全部免费接收。此后,该局对靠港船舶、码头单位通过港航一体化信息系统,将“先接收后作业”的要求与港口生产挂钩,船舶送交和港口接收两个环节融为一体,从根本上使得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处置形成闭环。据初步统计,去年,我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超过22万艘次,居沿江首位,船岸接收率接近100%,基本实现“全接收、全覆盖”。
“船舶污染防治一直是海事部门监管工作的重点,我们通过加强现场宣传,督促船员按要求规范送交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同时还通过加大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船舶生活污水直排、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泰州海事局高港海巡执法大队四级主办杨彬说。
2022年,我市大力推进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新建港口岸电设施12套,泰州港各码头全部完成岸电设施新国标接口改造,全年长江泰州段船舶岸电使用量为8.8万艘次,接电时长106万小时,两项指标同比均大幅上升,全省排名稳居第一。
此外,我市还全力加强船舶防污设施检验,去年检验船舶7122艘,均按规范要求配备防污设施,同时强化港口码头粉尘监测监控,全市379家干散货港口企业共安装834套粉尘在线监测设备,实现粉尘监控全覆盖。